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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六转无氟趋势!欧盟又限制一类全氟化合物 !

文章出处:广州联庄科技有限公司 人气:-发表时间:2020-06-24

2020年6月17日,SEAC通过了最终意见:支持限制PFHxS及其相关盐类物质的生产或投放市场。这个结论支持了风险评估委员会(RAC)于2020年3月发表的一份意见。


什么是PFHxS?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


全氟辛烷磺酸(PFHxS)是世界范围内人类血液样本中最常见的全氟物质之一。它具有很强的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在世界各地的环境中都有发现。它甚至在北极等偏远地区的野生动物身上被发现。例如,它被用作纺织品处理中的防水防油防污剂。然而,多年来它的使用一直在减少。目前的年排放量估计约为0.42吨。



挪威还提议将该物质列入目前正在审查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除了全氟辛烷磺酸(PFHxS),在本次会议上,RAC和SEAC还讨论了其他限制提案、授权申请、职业暴露限值(OEL)以及统一的分类和标签。主要结论是:


  • 两个委员会都支持ECHA提出的限制故意添加微塑料的建议,而RAC采纳了其意见。预计将于2020年7月初启动为期60天的SEAC意见草案磋商。

  • 两个委员会都支持欧洲药管局关于限制将氰胺钙用作肥料投放市场的提议。为期60天的SEAC意见草案磋商于2020年6月24日启动。

  • SEAC就法国和瑞典关于限制首次投放市场的纺织品、皮革、皮革和毛皮制品中的皮肤敏感物质的提案达成了意见草案。为期60天的SEAC意见草案磋商于2020年6月24日启动。

  • 两个委员会均通过了关于申请核准一次使用铬酸钠、五次使用辛基苯酚乙氧基化物和一次使用壬基酚乙氧基化物的意见。

  •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要求,RAC通过了关于铅及其化合物和二异氰酸酯职业接触限值(OELs)科学评估的意见。

  • 区域协调委员会就统一分类和标签问题通过了11项意见。


全球监管的氟化合物


既然全氟化合物存在这么多风险,那么在全球范围内,人们是怎么去监管它的呢?


自2009年起,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被列入《斯德哥尔摩国际公约》,以消除其使用。根据欧盟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条例,全氟辛烷磺酸在欧盟已经被限制了10多年。此外,《斯德哥尔摩公约》还规定了全氟辛酸(PFOA)、其盐和PFOA相关化合物的全球消除。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盐关化合物正被考虑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并随后在全球消除。


REACH的限制

一些全氟化合物的制造和使用已经受到限制。


如前面所述,当前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类列于REACH附录XVII限制清单第68项。该项要求将于2020年7月4日由REACH下的要求迁移到欧盟POP法规中。

德国和瑞典也正在就以下全氟羧酸(C9-14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前体提出限制建议:
全氟壬酸(PFNA);
全氟癸酸(PFDA);
全氟十一烷酸(PFUnDA);
全氟十二烷酸(PFDoDA);
全氟十三烷酸(PFTrDA);
全氟十四烷酸(PFTDA)。


ECHA的科学委员会已经就这一提议发表了意见,并支持这一限制。这一组物质也被欧盟视为POP法规的潜在候选物质之一。


挪威提议对全氟己烷-1-磺酸(PFHxS)、其盐类和相关物质实施限制,目前欧洲化学品安全委员会的科学委员会正在讨论这一问题。委员会的意见预计将在2020年上半年提出。还建议将这一物质组列入POP法规,因此在今后几年内极有可能实行全球限制。

德国还提交了一份关于十一氟烷酸(PFHxA)、其盐类和相关物质的进一步限制提案。

荷兰和德国在挪威、丹麦和瑞典的支持下,表示有兴趣拟定一项限制提案,涵盖广泛的全氟辛烷磺酸用途,以支持2019年12月在环境理事会上所作的发言。他们正在组织征集证据,以便从2020年5月11日至7月31日为这一提议获取更多信息。

此外,ECHA和欧盟委员会目前正在进行一些与用于灭火泡沫和纺织品的全氟化合物有关的研究。这将提供与正在进行或将来的限制工作相关的基本信息。

REACH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



其他一些全氟辛烷磺酸已经在REACH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名单上。


2019年6月和2020年1月,两组全氟化合物被确定为SVHCs。

SVHC的鉴定是基于它们的持久性、迁移性和毒性,当通过环境(包括饮用水)暴露时,它们被认为对人类健康和野生动物构成威胁。通过SVHC鉴定,这些全氟化合物与致癌、致畸和生殖毒性物质(CMR)以及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累积性(PBTs/vPvBs)化学品具有同等关系。

这些组是:
3,3,3-四氟-2-(七氟丙氧基)丙酸及其盐类和酰基卤化物(HFPO-DA)是氟聚合物生产中取代PFOA的短链PFAS,是第一个被列入候选名单的物质。其铵盐俗称GenX。

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的替代品。



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


一些全氟化合物已经根据CLP法规有了统一的分类和标签。其中包括:


全氟辛酸(PFOA);
十五氟辛酸铵(APFO);
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PFNA);
十二氟癸酸及其钠盐和铵盐(PFDA)。


生活用水

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2019年12月就饮用水指令的重新制定达成的临时协议包括,所有全氟化合物的限量为0.5微克/升。

该协议现在经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正式批准。批准后,该指令将发表在欧盟官方刊物上,20天后生效。



全氟化合物和食品

全氟化合物通过与食品生产没有直接联系的工业生产以及含有全氟辛烷磺酸的产品的使用和处置释放到环境中。然而,与持久性污染物一样,它们最终进入食物链。人类饮食接触的主要因素是某些蔬菜,但饮用水也是一个重要来源。一些全氟化合物还通过鱼和海鲜、肉和肉制品、鸡蛋、牛奶和乳制品积聚到人体。

此文关键词:碳六,无氟,氟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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